今年8月份我乘的士出租车,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追尾前面的公交车。我在的士车上,受了伤。现在理赔一直很麻烦。一会让我出具这个证明,一会儿那个证明。而且赔偿金额也特少,医药费共2000多,他们协商说总共赔我5000元,我在想我的误工费就1万多了,怎么才这些。 现在想咨询一下,对于金额不满意,或对这个过程的忍受,通过诉讼来解决合适不, 会不会有更好的赔偿或更快的解决。谢了~
在没有医嘱的情况下,从病情的角度出发去上海第一人民医院检查右眼的医疗费用、交通费用,医疗费应该没问题,交通费,住宿费可能比较困难。
医嘱有护理期限,法院一般会判的,起诉时要起诉两个被告。具体可以电话咨询13809516192。
你好,将小姐!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一般情况下,对方只肯出医疗费,少许的误工费。那么调解可能就无法实现目的了。但鉴于你的情况轻微,起诉到法院无论从时间还是金钱角度看,都不是很划算。建议你们尽量调解。
两人相处三年,因男方无法承担义务与责任与他分手,两人无结婚证,男方又向女方借款4万多,这样该如何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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