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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拦飞机”维权,法律被晾在一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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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陈兴良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811 更新时间:2012/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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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关注
NEW CULTURE VIEW
4月11日,上海浦东机场20余名旅客冲入跑道逼停飞机。乘客称航班因天气延误,航空公司没有及时安置旅客,亦未道歉,旅客多番辗转维权以致情绪失控。拦机事件发生后,航空公司给每位乘客赔偿了1000元(见本报4月12日B05版报道)。
这则新闻整个过程给我的感觉就是一部江湖片,大家拳来脚往,以错对错,最后结果是一方认输服软了事,至于法治,秩序,对不起,从头到尾我都没看见。
有网友说,如果不是逼急了,谁愿意这么做?言外之意就是正常的维权渠道不畅通,不得已才采取这种过激的办法。对不起,新闻里没告诉我他们有正常维权行为,他们去有关部门反映了吗?他们去消协投诉了吗?也许是他们对这些维权渠道不信任,觉得那只不过是浪费时间。对不起,那也只是也许,而事实是,这些旅客冲上了机场滑行道,造成了多架飞机无法起飞。
而且,这些旅客的行为和我们过去看到的通过过激行为讨薪维权的人还不同,他们把无辜的第三方其他飞机上的乘客裹挟了进来,成为他们和机场较量的“人质”。你威胁到了其他人的生命安全,这也就是突破了法律的底线。擅闯机场跑道,涉嫌违反《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16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情节轻微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刑法》更严厉,第二百九十一条明文规定,聚众扰乱民用航空站等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再来看看机场一方,把乘客搞到情绪激动真的很难说是毫无责任,当遭遇航班延误时,旅客享有知情权、选择权、索赔权等基本权利。显然乘客没有享受到这些基本权利,否则没道理铤而走险。这就像一个巨无霸的江湖大派,对弱势小派颐指气使。不服气?有招想去。谁料想这些弱势小派抱成一团来了个民不畏死,把大派的脉门给拿住了。
机场有错误,却激发乘客犯了更大的错误,这时候本来可以诉诸法律,解决这些错误,惩前毖后。然而机场方面来了个江湖事江湖了,居然私下加倍赔偿了事。这给围观群众传达了一个什么信号?原来这么干是能够达到目的的。举个不算恰当的例子,一个国家,如果向恐怖分子妥协,结果就是激励更多的人这么干。两件事虽然千差万别,但道理是一样的。
整件事情,最让人痛心的地方,就在于法律的缺席。法律也很被动,当事人没有选择它。无论是机场方面还是乘客方面,都没有试图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维护权益,而是选择了他们自己的方式,而且都是错误的方式。这里面隐含着对于维权渠道、对于法律的不信任,为什么他们阳关大道不走,偏偏要走独木桥?我觉得这个问题比这件事更值得我们反思。本报评论员 牛角来源新文化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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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录入:fzlawyer 责任编辑:fzlawy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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