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法律新闻 | 法律法规 | 企业法务 | 刑事辩护 | 民事代理 | 建筑房产 | 交通事故 | 医疗纠纷
    福建宽达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服务!宽达律师政和分所竭诚为你服务!福州律师网欢迎您!
2017年11月8日

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C1栋1202
企业传真:0591-87617693
联系电话:0591-87617670
联 系 人:颜隆海 13809516192
E-mail:710576545@qq.com
法律新闻 您现在的位置: 福州律师网 >> 法律新闻 >> 法制新闻 >> 正文
小孩跟谁姓起争执 “85后”小夫妻闹离婚被驳回
作者:admin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372    更新时间:2017/11/13
    11月1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刘丽兰)一对小夫妻平时感情和睦,竟因小孩姓氏起争执,甚至为此而闹上法庭。近日,闽清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离婚纠纷,驳回了这对“85后”小夫妻的离婚诉讼请求。 

    小霞和小丁是大学校友,2011年毕业后便跨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夫妻感情和睦,很快迎来了家庭小成员大宝,过了一年后又生了小宝。两年抱了两个大胖孙子,这可把小丁父母给高兴坏了。

    但小霞的父母却坐不住了,他们虽有两个女儿,却一直苦于没有孙子给自己传宗接代。见到小霞有了两个儿子,便想着让小宝跟着小霞姓。

    小霞一想也是,自己已经生了两个儿子,小丁还有个弟弟,老公家没有传宗接代的烦恼,完全可以让小宝跟着自己姓,便和小丁商量这件事。小丁听完也没有反对,小丁的父母却不能接受,两家人就起了纠纷。

    姓氏之争在双方长辈的助推之下愈演愈烈,两家人为此僵持了两三年。眼见着小宝要上幼儿园,不得不办理户口了,小霞一纸诉状将小丁告上了法庭,要求与小丁离婚。

    闽清法院经审理认为,小霞和小丁系自由恋爱后登记结婚,婚前感情基础牢固,婚后共同生活多年且育有两个儿子,夫妻感情比较深厚。现双方虽有争执,但并非不可化解,只要双方彼此珍惜加强沟通,互相包容,多从家庭和睦考虑问题,双方仍能和好,故驳回了小霞的离婚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如果夫妻间对孩子姓氏存在不同看法,可在婚前协商清楚,避免婚后纠纷。夫妻间遇到姓氏之争时,要多为孩子考虑,长辈要对子女多一些理解,多一些包容,姓名不过是一个符号,血缘是切不断的联系,莫为了姓氏破坏家庭。
新闻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条新闻:
  • 下一条新闻:
  • 版权所有 © 福州律师网,福建宽达律师事务所。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C1栋1202 企业传真:0591-87617693 电话:0591-87617672 联系人:颜隆海 13809516192 Email:710576545@qq.com
    网站备案号:闽ICP备2023005537号-1